7月19日至23日,省水利厅组织专家组对我市蕉城区、周宁县、寿宁县、福鼎市“十一五”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进行达标核查。
2007年3月,蕉城区、周宁县、寿宁县、福鼎市被国家发改委、水利部批准列为“十一五”期间全国水电农村电气化县之一,同年6月省发改委、水利厅批准了上述四县市的建设实施方案。
四年来,上述县市坚持把农村水电作为解决“三农”问题,发展区域经济的基础设施来抓,在电源建设、电网改造、发展负荷、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和加强行业管理等各方面,取得了可喜的成效。
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,观看录像、现场抽查、验算指标、大会讨论等工作程序,对蕉城、周宁、寿宁、福鼎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核实,认为具备达标验收条件,同意报省水利厅、省发改委验收。